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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10-08点击次数:53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永城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永城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永城职业学院。英文名称为“Yongcheng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五条学院国标代码:13787河南省招生代码:6287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校址: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学府路002号,邮编:476600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永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第十一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自治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所有专业学生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第六章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三条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做退学处理。


  第七章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办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招办录取,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十五条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①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②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第十六条对所有进档考生,加分或降低分数政策按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政策执行;根据“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按照考生“语、数、外”成绩中语文成绩高低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照数学成绩高低录取,依次类推。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计划,对进档考生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


  第十七条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双过线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各占50%,择优录取;未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择优录取。


  第八章学费标准


  第十八条2021年收费标准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为:文科专业3700元/年·生,理科专业42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4600元/年·生,社会体育专业42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计,与俄罗斯远东国立渔业技术大学合作办学)15700/年·生。


  第十九条住宿费:1200元/年·生。


  第九章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二十条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审。


  第二十一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开学时,专门设立绿色通道。学院建立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


  第十章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二十三条学生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永城职业学院


  第二十四条毕业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电话:0370-5171999 0370-5171900


  传真:0370—5172822


  网址:www.ycvc.edu.cn


  电子信箱:yczyxyzjc 163.com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永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