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5点击次数:815
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口语测试(以下简称“英语口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英语口试成绩是普通高校外语类专业招生或对英语口试有要求的专业招生时的重要参考。为做好我区2021年英语口试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各地级市教育考试中心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口语测试工作方案》组织考试。
(一)英语口试时间
2021年3月19日、20日、21日,每天分4个时段进行。各时段具体安排如下:
(二)英语口试地点
地级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安排英语口试时间和考点,考生按准考证上通知的测试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未按通知参加测试的考生,不予安排补测。
(三)英语口试方式
测试采取考生逐个面试的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含5分钟)。
二、考务管理工作
1.英语口试考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口语测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教考院普招〔2014〕25号)文件执行。
2.各地级市教育考试中心务于3月5日前完成试卷征订统计工作,并将试卷征订统计表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报送宁夏教育考试院高招处。
3.各地级市教育考试中心和考点学校务于3月18日前完成测评教师、监考员、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业务培训工作,确保测试各环节科学、规范。
三、考生健康监测
1.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必须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登记《宁夏2021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附件),体温超过37.3℃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2.在校应届毕业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健康监测;社会考生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通知,由考生家长负责健康监测。
3.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排查本辖区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通知考生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予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