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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试

发布时间:2021-05-03点击次数:631

  考试


  (一)考试内容


  1.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汉语和藏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


  2.语文、数学、外语、汉语、藏语文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凡使用汉语试卷的考生必须考藏语文,其汉语和藏语文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作为语文成绩。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为300分,总分750分。


  3.3+文科综合简称文史类,3+理科综合简称理工类。每个考生必须从文史类和理工类中选择一类填报,不得兼报两个科类。报考科类一经填报,一律不得更改。


  4.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5.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试题由我区自主命制,各地(市)招生办组织测试。


  6.除外语和藏语文外,其他各科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7.考生的考试文具由自治区招生办统一提供。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汉语);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6月9日9:00至11:30藏语文。


  普通高考外语听力测试安排在6月8日外语笔试开始前进行。普通高考英语口试于6月10日举行。


  (三)命题


  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藏语文试题由国家授权我区自主命制,其他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及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四)评卷


  考生高考答卷的评阅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答卷的评阅由各高校组织。高考各类考试(含全国统考、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各科答卷评阅均采取计算机网上评阅方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高校将严格按照网上评卷工作要求,加强评卷管理,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五)艺体类加试和空军招飞


  1.报考艺术、体育类的考生,可在文理科类中任选一类参加考试,并须参加专业加试。


  2.艺术专业加试按《关于做好202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藏招委办〔2020〕27号)规定执行。体育专业加试具体组织办法另行通知。


  3.空军招飞按《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2021年度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藏教厅〔2021〕55号)执行。


  (六)面试


  特殊院校或专业招生需要面试的,须报自治区招生办核准,并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工作由招生院校或招生院校委托的行业部门负责组织进行,面试工作须在招生录取开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