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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关于做好普通高考考生申请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8点击次数:709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厅〔2021〕3号)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全省2021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复核内容


  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超出上述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内容。


  二、复核申请办法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6月24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成绩复核申请,本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省教育考试院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成绩复核申请。


  2.各县(市、区)招考办及时汇总并向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上报申请成绩复核考生信息。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于6月25日中午12时前将本设区市申请成绩复核考生信息数据(见附件2)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工作组,联系人:黄琛。


  三、复核基本流程


  1.由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信息处、党群处(纪检办)和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联合组成复核工作组,负责实施成绩复核工作。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或家长见面。


  3.复核结果上网提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于6月26日后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xeea.cn/)“普通高考”栏目可查询成绩复核结果。如复核确认考生申请事项存在错误,导致考生成绩出现差异的,复核工作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变更,省教育考试院将同时向考生下达书面《江西省教育考试考生成绩更正通知单》。


  4.考生对成绩复核结果仍有疑议的,由本人出具书面陈述报告,经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报县(区)招考办同意后,于6月27日17时前携带书面报告及身份证、准考证到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提出复审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省高招委将组织有关学科评卷专家、教育测量专家、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复审组,对向复审申请事项作出最终认定,认定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四、复核工作要求


  各市、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通高考网上评卷和成绩复核工作的宣传,让广大考生及时了解网上评卷工作程序和高考成绩复核申请的方法、复核范围和结果查询方式等。复核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及有关中学应认真做好服务工作,要安排专人受理考生申请,按时、准确汇总、上报申请成绩复核考生的信息,确保复核工作认真落实到位。对考生提出复审申请的,县(区)招考办应指定中学相关学科教研室(组)签署评估意见,明确复审重点内容。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