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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08-13点击次数:6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焦作大学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大学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焦作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焦作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焦作大学,学校标准代码:11522。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综合性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3066号(南校区)、焦作市工业路458号(北校区)。


  第九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焦作大学。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3.学历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焦作大学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焦作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焦作大学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焦作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


  1.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2.报名参加2021年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若仍相同,超计划的同分考生均不予录取。


  2.体育类在河南招生过程中,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若仍相同,超计划的同分考生均不予录取。


  3.艺术类在河南招生过程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科类,按照河南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若仍相同,超计划的同分考生均不予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科类,执行文化课成绩过线,按照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省统考专业课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若仍相同,超计划的同分考生均不予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按照省统考美术类成绩,舞蹈表演专业按照省统考艺术舞蹈成绩,音乐表演专业按照省统考音乐类综合成绩,影视编导专业按照省统考编导制作类成绩,播音与主持专业按照省统考播音与主持类成绩。


  4.民族传统体育(太极拳方向)专业的录取批次及科类按照各省政策执行。没有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该专业。


  第十七条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五章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条学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2021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文史类3700元/年;理工类42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体育类3700元/年。住宿费:北校区600元/年/生,南校区800元/年/生。


  第二十一条奖助措施:


  学校设立各项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人以及其他各项奖助学金。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违规入学的学生按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对以焦作大学名义进行违规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焦作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1)2989911 2989922


  传真:(0391)2989933


  监督电话:(0391)2989050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3066号


  邮编:454000


  网址:www.jzu.edu.cn


  E–mail:jzdxzsb 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