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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2-05-18点击次数:595

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等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专科)层次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航空南路


  学校简介:学校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也是贵州省第一批技师学院。学校坐落于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贵阳市中心、机场、高铁站、地铁站,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显著。目前,学校拥有全日制在校生两万五千余人,是一所中、高职相结合,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多层次、多专业、多学制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设有六个特色二级学院和一个继续教育学院,开设了航空装备类、航空智能制造类、航空服务类及工业机器人、无人机、航空材料精密成型3D打印技术、大数据及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电子技术、营养与食品工程、民族服装、表演艺术等航空特色鲜明、紧跟时代发展的专业24个。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分管招生副校长为组长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考试录取组,负责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讨论和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监督机构:由纪审法务处负责人牵头监督工作,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2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七条招生面向具有2022年贵州省普通高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八条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贵州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工作规定。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九条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调剂实行按志愿和成绩排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其他专业排位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艺术类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录取,文理兼收,我校认同各省(市区)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成绩。


  2.以下专业对接企业用工一般性要求,企业用工对身高、视力等条件要求如下: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年龄在18-2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体形均匀,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着夏装)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胎记、皮疹、体斑以及色素异常,无纹身;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矫正视力不低于1.0。


  【空中乘务】:年龄在18-2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体形均匀,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着夏装)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胎记、皮疹、体斑以及色素异常,无纹身;女生身高163厘米-172厘米,男生身高173厘米-185厘米,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5。


  【旅游管理】:年龄在18-20周岁之间,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着夏装)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胎记、皮疹、体斑以及色素异常,无纹身;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口齿伶俐,发音准确;矫正视力不低于1.0。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经三个月复查期满,方可取得正式学籍,进入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注册网。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四条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表演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生,其它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生。


  第十五条奖学金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选,额度为8000元/年/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额度为5000元/年/生。


  第十六条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平均额度为3000元/年/生左右。


  (二)精准扶贫:在我校就读全日制高职的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除享受国家助学金外,还可根据情况享受免(补助)学费3500元/年/生及其他免补政策。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申请一次性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四)学校还可以通过奖、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学生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颁发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章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航空南路


  邮编:550009


  联系电话:0851-88307113/88307115/88307116


  联系人:钟老师、刘老师、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