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状元学校!

河南高考生,忘带准考证、走错考场……遇到特殊情况这样处理

发布时间:2022-06-06点击次数:513

  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将于6月7日至8日进行。考试中往往会发生一些预想不到的特殊情况,例如考试中遇到丢失身份证、忘带准考证、走错考场等特殊情况,可以这样做:

河南高考生,忘带准考证、走错考场……遇到特殊情况这样处理

  1.丢失身份证或临时忘记携带身份证


  身份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必要证件,如临考前不慎丢失,考生应立即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办临时身份证,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如考生临时忘记携带身份证,须在考前向监考教师报告,经考点领导小组批准,可先参加考试,但在下场考试前要向监考教师交验身份证。


  2.丢失准考证或临时忘记携带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必要证件,如临考前不慎丢失,考生应首先向其所在中学或街道办事处写出丢失准考证的经过、原因书面材料,由所在中学或街道出具证明后,到所在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挂失及补办手续。


  如考生临时忘记携带准考证,须在考前向监考教师报告,经考点领导小组批准,可先参加考试,但在下场考试前要向监考教师交验准考证。


  3.考生走错考场或遇交通堵塞,不能按时到达考场


  考试前一两天,考生应先熟悉考点周边环境,计算一下到达考点和考场所需的时间,考试当天出发时间要留有余地。遇有交通堵塞,可出示准考证求得交通部门和交通警察的帮助。近年来几乎每年都有这种情况,只要是求助于交管部门的考生一般都能得到他们的帮助。因此,考生遇到这类情况,不要惊慌失措,应该积极地寻求帮助。各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场科目考试。


  4.考试期间考生患疾病或遇有交通事故


  由于高考及其他有关专业的加试都不允许补考,因此遇有这种情况,考生如能够坚持,应尽最大努力参加考试;如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就等于放弃了这次机会。


  5.考场上临时不舒服(如呕吐、腹泻、晕厥、抽筋、急于上厕所等)


  这种情况的发生大多是由于考生紧张,一旦出现,考生应立即举手示意监考教师,由监考教师酌情处理。一般情况下考生在监考教师陪同下临时离开考场,由医务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如身体允许,考生可继续应考,但考试时间不延长。不能坚持考试等于放弃本科目的考试机会,不予补考。


  6.试题印刷出现纰漏


  开考前,考生一定要看清监考教师在黑板上写明的试题本页数和大题数,然后认真、仔细地通览全卷,注意检查是否有缺页、漏印或字迹不清等现象。如遇此类情况,考生应及时向监考教师声明,由监考教师用备用卷替换。


  7.关于更换试题册和答题卡


  根据考场规则,开考前考生有几分钟的时间检查自己的试题册及答题卡是否符合要求。如考生觉得有问题,可利用这段时间向监考教师示意,由监考教师查验并负责解决。开考后一律不更换答题卡和试题册。


  郑州优状元学校也提醒广大考生,千万要诚信考试,谨防不法分子动“歪脑筋”,借高考散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甚至诱导考生作弊。


  6月3日,教育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发布近年来高考中出现的一些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增强法律意识。


  历年高考期间,常有不法分子在网上发布“助考”信息,宣称能为考生提供试题、答案。


  2019年高考期间,在校大学生何某豪在网上发布“助攻考试”广告,来自广东、山东、贵州等地的12名考生向其缴纳报名费。何某豪在网上联系大学生聂某武、彭某林,3人分工协作,何某豪负责联系传递试题及解题答案,聂某武负责解题,彭某林负责整理试题,在高考期间为12名考生实施作弊。同年6月8日,警方将3人抓获。


  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出售、使用无线作弊器材的”“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的”均属于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中也规定,对在高考、研考等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行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终,何某豪、聂某武、彭某林3人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被判处两年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教育部提醒,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教育部门,对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广大考生要增强法律意识,拒绝考试作弊。


  每年都有不法分子在网络平台或通信群中兜售所谓“高考真题”等,并以预付订金名义要求用户先付款。还有的借传送样题试卷名义向用户电脑或手机发送病毒,套取用户信息。


  教育部提醒,高考试题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其保管和运送都有极其严格的管理措施,考生和家长要谨防诈骗。


  为让孩子考上理想的大学,有的家长想尽各种办法,甚至不惜花重金为孩子找“枪手”进行替考。


  为让学习成绩较差的外甥小陈考上本科,李某和小陈的母亲商议,花钱找人为小陈替考,并承诺考上“一本”给5万元。最终,某校在读研究生刘某答应为小陈替考。2019年高考当天,刘某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最终,李某因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枪手”刘某、小陈的家长均构成代替考试罪,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到1万元不等。


  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属于违法行为。值得注意的是,代替考试罪是典型的对向犯,法律将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且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


  教育部提醒,家长帮助孩子作弊不仅到头来鸡飞蛋打一场空,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考生和家长要充分认识替考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诚信考试。


  随着智能手机使用越来越普遍,一些考生平时经常使用智能手机搜题、翻译等功能辅助学习,提高效率。但如果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2021年高考期间,某考生避开入场安检,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该考生使用手机偷拍试题,发至场外寻求解答,被当场查获。最终,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该考生被处以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成绩无效的处罚,并被停止参加国家教育考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信设备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教育法也明确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1年以上3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部提醒,2022年,教育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联合部署各地教育、公安、通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开展打击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广大考生一定要知法守法,诚信考试,切勿心存侥幸。

  2022河南高考天气预报请查收


  高考期间(7-8日),全省大部晴天间多云为主,最高气温在33~35℃左右,8日下午到傍晚西部、北部局部有短时阵雨、雷阵雨。


  7日全省最高气温在30-33℃,8日北中部、西部以及东部最高气温,较7日上升5℃左右,最高气温在35-36℃左右。


  而南部、东南部气温变化不大,仅有1-2℃的增幅(较7日)。考生需注意防暑降温,保持清淡饮食。


  此外,8日下午至傍晚前后,西部、北部局部有短时阵雨、雷阵雨,考生请注意携带好雨具。


  祝所有考生,旗开得胜,金榜题名!